2022-01-05 1002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泰兴中燃热电发展有限公司泰兴市农产品加工园区LNG气化站工程项目调试时间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泰兴市农产品加工园区LNG气化站工程项目
建设单位:泰兴中燃热电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泰兴市农产品加工园区物流路东侧
调试时间:2022年1月5日-2022年1月20日
联系人:朱文银
联系电话:13961085033
公众反馈方式: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公众采取评论、电话反馈、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该工程竣工的意见和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将听取公众意见对建设项目进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