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0-02 1011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江苏鸿诚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再生高端聚酯切片项目一期一阶段调试时间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年产10万吨再生高端聚酯切片项目一期一阶段
建设单位:江苏鸿诚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江苏省泰州滨江工业园东联路
调试时间:2021年10月2日-2021年10月22日
联系人:乔国安
联系电话:15250617869
公众反馈方式: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公众采取评论、电话反馈、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该工程竣工的意见和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将听取公众意见对建设项目进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