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4-21 1030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江苏康科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体外诊断试剂生产项目调试时间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江苏康科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体外诊断试剂生产项目;
建设单位:江苏康科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园第五期标准厂房G105整栋;
调试时间:2020年4月21日-2020年7月30日;
联系人:蒋工;
联系电话:13851503044;
公众反馈方式: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公众采取评论、电话反馈、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等方式,发表对该工程的意见和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将听取公众意见对建设项目进行整改。